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2年11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监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李崇琦、于兰英、张晓红、周洪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待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正式履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责,任期三年。李崇琦女士、于兰英女士、张晓红女士和周洪溶女士在任公司监事期间,将不会从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前,完成3名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
审议上述有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将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22年12月15日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前,仍由第五届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已接受提名,简历如下:
1、李崇琦女士,1977年11月出生,管理学学士,工商管理专业,正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1998年8月至2009年8月历任江苏淮阴发电公司通达总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主任、副总经理兼财务部主任;2009年8月至2018年3月历任江苏淮阴发电公司财务部副主任(正职级),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2年6月历任江苏省国信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正职级);2022年6月至今任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部总经理。目前,李崇琦女士兼任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香港博腾国际投资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李崇琦女士任职的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独资企业。
截至本公告日,李崇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于兰英女士,1971年5月出生,硕士,产业经济学专业,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3年8月至1996年8月在南京润泰实业贸易公司财务部工作;1996年9月至1999年4月在南京理工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1999年5月至2002年12月在江苏联合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审计部工作;2003年1月至2004年9月在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处工作;2004年10月至2008年5月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工作;2008年6月至2016年11月历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财务会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部门正职)、财务总监、党委委员;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委委员;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审计中心主任;2019年11月至2022年5月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22年5月至今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管理部部长;2018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目前,于兰英女士兼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监事、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金苏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于兰英女士任职的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独资企业。
截至本公告日,于兰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张晓红女士,1967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国际商务师。1989年8月至1997年4月任南京市土产畜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外销业务经理;1997年4月至2000年11月历任江苏鑫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助理、经理;2000年12月至2005年5月任江苏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5年5月至2020年7月历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运营部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目前,张晓红女士兼任江苏省人才创新创业促进会副会长,江苏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副理事长,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江苏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江苏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高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江苏新新零售创新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等职务。张晓红女士任职的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独资企业。
截至本公告日,张晓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周洪溶女士,1972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93年8月至2003年5月历任江苏省丝绸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装财务科科员、资产财务部服装财会科副科长;2003年5月至2010年1月历任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服装财会科副科长、会计二科副科长、轻纺财会科副科长、财务部轻纺财会科科长;2010年1月至2012年3月任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12年3月至2020年12月历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资产财务部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目前,周洪溶女士兼任江苏省纺织工程学会理事长、南京市进出口商会副会长等职务。周洪溶女士任职的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独资企业。
截至本公告日,周洪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2-06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2年11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加董事1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公司在现行公司《章程》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变更的报备等事宜。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章程〉的公告》。
二、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本次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具体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章程〉的公告》。
三、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同意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原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业务(限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证券投资咨询;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黄金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业务;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关于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相关要求,拟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同意张伟先生、丁锋先生、陈仲扬先生、柯翔先生、胡晓女士、张金鑫先生、尹立鸿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同意将上述人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待上述人选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正式履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责,任期三年。
此外,经公司研究,周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前,完成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
公司非执行董事将不会从公司领取薪酬。公司执行董事将从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按有关规定和制度确定。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七、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同意提名王建文先生、王全胜先生、彭冰先生、王兵先生、谢涌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同意将上述人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五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上述人选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正式履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将按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从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八、同意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在南京召开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伟先生择机确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有关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2年12月15日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换届相关议案前,仍由第五届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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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均已接受提名,简历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名)
1、张伟先生,1964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在江苏省电子工业综合研究所工作,曾任江苏省电子工业厅正科级干部、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19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张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丁锋先生,1968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90年8月至1992年11月任厦门经济特区中国嵩海实业总公司财务部会计;1992年12月至1995年9月任中国北方工业厦门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1995年10月至2002年8月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副科长;2002年8月至2004年9月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项目经理;2004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12年1月至2018年3月任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2018年3月至今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部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目前,丁锋先生兼任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省国信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丁锋先生任职的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独资企业。
截至本公告日,丁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陈仲扬先生,1967年10月出生,工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2年6月至2000年11月历任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计划处科员、副科长(主持工作);2000年11月至2001年8月任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营开发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01年8月至2004年10月历任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路产路权处职员(高工)、副处长、处长;2004年10月至2017年11月历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营运安全部副部长,工程技术部副部长,工程技术部副部长、扩建项目办公室副主任,扩建项目办公室主任、工程技术部副部长,企管法务部部长;2017年11月至2019年4月历任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2019年4月至2020年7月任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7月至今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目前,陈仲扬先生兼任江苏省国有企业发展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协会理事、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陈仲扬先生任职的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独资企业。
截至本公告日,陈仲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柯翔先生,1974年6月出生,博士,企业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1996年8月至2002年10月历任江苏省财政厅基建投资处科员、农业处科员、副主任科员;2002年10月至2020年8月历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营运安全部副部长、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发展战略与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投资发展部副部长、战略研究室主任、企管法务部副部长、战略规划部部长;2020年8月至今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2021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目前,柯翔先生兼任江苏省资本市场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理事、江苏毅达汇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高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江苏丰海新能源淡化海水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柯翔先生任职的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独资企业。
截至本公告日,柯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胡晓女士,1979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9月至2003年7月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2003年7月至2006年7月担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股票研究部研究助理;2008年7月至2012年7月任职于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历任经理、副总裁;2012年7月至2017年3月任职于Merrill Lynch (Asia Pacific)Limited,历任副总裁、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职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历任战略投资部总监、董事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目前,胡晓女士兼任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Dianwoba Holdings Limited董事、上海万象文化配送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董事、BEST Inc董事、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Travel Ease International(Hong Kong)Limited董事、云上会展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豪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胡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张金鑫先生,1971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产业经济学专业。1994年7月至1997年9月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职业医学研究所实习研究员;2000年3月至2001年9月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分析员;2005年7月至2017年9月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2017年9月至今任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规划部副总经理。目前,张金鑫先生兼任北京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张金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尹立鸿女士,197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国民经济管理专业。1991年8月至1992年8月任中国银行南京市分行萨家湾支行员工;1992年8月至1998年10月历任中国银行南京市分行计划处员工、科员、副科长;1998年10月至1999年6月任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城西支行行长助理;1999年6月至2003年9月任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城北支行副行长;2003年9月至2004年7月任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白下支行行长;2004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城南支行副行长;2004年10月至2007年8月任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南京新港支行行长;2007年9月至2007年10月任江苏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07年10月至2009年4月任江苏银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21年6月任江苏银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党委组织部部长;202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2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尹立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5名)
1、王建文先生,1974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民商法专业。1998年8月至2006年5月任教于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2006年5月至2016年5月任教于河海大学法学院;2016年5月至2021年5月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2021年5月至今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王建文先生兼任江苏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决策咨询专家、江苏省政协法律顾问、江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南京市秦淮区委法律顾问、常熟非凡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王建文先生与公司及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王建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王全胜先生,1968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企业管理专业。1993年9月至1995年8月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信息中心助教;1995年9月至2001年3月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信息中心讲师;2001年4月至2008年9月任南京大学商学院电子商务系副教授、副系主任;2008年9月至2011年1月任南京大学商学院电子商务系副教授、系主任;2011年1月至2013年7月任南京大学商学院电子商务系教授、系主任;2013年7月至2016年9月任南京大学商学院营销与电子商务系教授、系主任;2016年9月至2020年11月任南京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2020年11月至今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副院长;202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王全胜先生兼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王全胜先生与公司及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王全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彭冰先生,1972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国际法专业。1993年7月至1994年8月曾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支行员工;2000年4月至2005年7月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2005年7月至2017年7月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7年7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目前,彭冰先生兼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汇丰前海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彭冰先生与公司及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彭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王兵先生,1978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会计学专业。2007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南京大学会计学系讲师;2012年1月至今任南京大学会计学系副教授;2016年12月至今任南京大学会计学系副教授、系党支部书记;2022年1月至今任南京大学会计学系副教授、系副主任、系党支部书记。目前,王兵先生兼任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王兵先生与公司及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王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谢涌海先生,1952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英语专业。1975年9月至1979年12月任职于中国社科院外事局;1979年12月至1981年10月任职于中国银行总行资金部;1981年10月至1986年7月任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外汇部副经理;1986年7月至1989年10月任中国银行总行资金部副处长;1989年10月至1992年12月任中国银行东京分行资金部部长;1993年1月至1996年1月任香港永新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1月至1998年7月任香港顺隆集团常务副总经理;1998年7月至2002年12月历任中国银行总行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全球市场部副总经理;2002年12月至2012年12月任香港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2003年1月至今任香港中银国际英国保诚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目前,谢涌海先生兼任香港中华总商会副会长、香港中资证券业协会永远名誉会长、香港证监会咨询委员会成员、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大唐西市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域高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务。
谢涌海先生与公司及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谢涌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2-06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批复》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关于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请见附件。
本次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1月29日
附件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一、公司《章程》修订以下条款
二、对照公司《章程》上述修改内容,相应调整公司《章程》条款的序号。
附件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公告编号:临2022-06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3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39号南京华泰万丽酒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30日
至2022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2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于2022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并于次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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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全球存托凭证的存托人(以下简称“存托人”) 作为全球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出席会议,并按照全球存托凭证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申报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意见。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及监票员等其他相关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4、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在股东大会上担任其代表,如果一名以上的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授权书由存托人授权人员签署。经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不用出示持股凭证,经公证的授权和/或进一步的证据证实其获正式授权)。
5、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现场会议进场登记时间: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22年12月30日13时45分前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邮政编码:21001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胡昊辰
联系电话:(025)83387780 83387272
传真号码:(025)83387784
电子邮箱:boardoffice@htsc.com
七、备查文件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邮政编码:210019);联系电话:(025)83387780、83387272;传真号码:(025)83387784。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本版导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