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6 证券简称:创意信息 公告编码:2017-02 四川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17 年 1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在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 2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0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5,899,22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7.899%。其中,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126,1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9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 份 125,881,1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9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108,108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085%。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8,05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共 3 人,代表股份 18,0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陆文斌先生主持,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对全部议案采取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 议案 5、议案 6 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且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 3、议案 4 须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1、《关于增补杜广湘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882,6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 反对 16,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109,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96%;反对 16,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4%;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本议案获通过,杜广湘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增补张小松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882,6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 反对 16,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109,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96%;反对 16,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4%;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本议案获通过,张小松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882,6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 反对 16,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本议案获通过。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882,6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 反对 16,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本议案获通过。 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882,6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 反对 16,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109,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96%;反对 16,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4%;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本议案获通过。 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882,6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 反对 16,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109,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96%;反对 16,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4%;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 本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了王冠律师和唐诗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