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江人大发布)
8月2日至3日,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周铁根带队来镇开展《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和走访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宗元陪同走访和调研。
2日下午,周铁根一行走访了镇江船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郭琰、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刑警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警务技术四级主任金怡、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耿仲毅,详细了解代表履职、企业运行、工作生活等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对三位代表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给予充分肯定,鼓励他们继续利用专业优势、紧密联系群众、积极建言献策,为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3日上午,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京口区四牌楼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京口区检察院“航标灯”青少年司法保护中心,详细了解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镇江市有关部门、单位和丹阳市、润州区贯彻实施《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情况汇报。
调研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镇江市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开展了大量务实有效的探索实践,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做法。周铁根指出,要强化责任,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上日程、落到实处;要全覆盖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打好未成年人保护组合拳;要完善法律体系,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胡宗元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立足自身职能,通过开展《镇江市未成年残疾人保障规定》立法、代表建议督办、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持续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省人大社会委分党组成员贡旭敏、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小华、省人大社会委二级巡视员严艺祥参加走访和调研。
来源|陈琅
编辑|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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